公告与提示

友谊农场3台农机具(拖拉机、整地机、导航系统)整体转让公告




      友谊农场3台农机具(拖拉机、整地机、导航系统)整体转让公告

(实物资产)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黑龙江省友谊农场农机具3台,现面向社会整体打包转让。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转让方式

登记日期

起始价

(元)

竞买保证金

(元)

增价幅度

(元)

1

凯斯535拖拉机

一台

电子竞价

 

200811

538,300

50000

1000

2

凯斯9300联合整地机一台

20091

3

格天农导航系统

一套

20021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出让方:黑龙江省友谊农场        

    2.交易行为批准方: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立信长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80131为评估基准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友谊农场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人员(以当地户口为准)

  三、交易须知

    (一)本次拍卖采用电子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见附件。申请人可于201861500分至201862200分,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ljggzyjyw.gov.cn)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三)申请人可于20186221130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竞买申请,并在201862515时前通过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买资格。

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法人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产权受让申请书版本、授权委托书版本请与黑龙江农垦龙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联系获得。)

获得竞买资格后,请于201862215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定的账户

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下载中心”《文件费及保证金缴纳——新版》

 (四)出让人对受让人的具体要求:

1、受让人为友谊农场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人员(以当地户口为准)。

2、未经友谊农场允许不得转卖和外出作业。

3、作业期间听从友谊农场调度,服从安排。

4、作业结束后清理干净,停放在友谊农场指定位置,统一管理。

 (五)标的竞价开始时间为2018626930分;

 

  四、交易流程

  (一)申请人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权益类”,选择交易标的,下载交易文件——在线提交竞买资格申请文件——获得竞买资格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在预定的竞价开始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在线出价。

    (二)报价规则

    1.本次交易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交易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约定的增价幅度。

    3.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竞价期间,竞买人可连续报价。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价格的出价人。

   6.本次交易底价即为起始价。

 (三)申请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黑龙江农垦龙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咨询,联系人宫永丽    电话15004614006 

 (四)申请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可于2018619830分至201862016时期间通过电话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人宫永丽       

联系电话:0451-55195722-8002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必须在201862711时前到达黑龙江农垦龙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价款。

    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竞价结果的法律效力。

(二)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在线申请退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可在公示结束后申请退回。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交易文件。竞买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约定时间前到达约定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出让方改变交易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方应当在竞价开始前终止交易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交易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六)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

  (七)出让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负责。

    (八)黑龙江农垦龙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永丽   联系电话15004614006  0451-55195722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