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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提示
哈弗H8(川FTC736)车辆挂牌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哈弗H8(川FTC736) | 产权编号 |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1-1-3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1-14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情况 | 存放地 | 四川北大荒盛大物流有限公司 | ||
标的现状 | 以现场实物为准 | |||
标的清单 | 详见附件 | |||
转让方 | 四川北大荒盛大物流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四川北大荒盛大物流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 | 2.75万元 | |||
特别告知 | 1、转让标的性质为出租转非,强制报废日期以现场看证为准。转让标的含有座椅下水渍、水锈、发动机无法启动。 2、转让标的车辆号牌在变更过户时由相关管理机构收回,重新发放新号牌。 3、转让标的竞价成交但并未办理完成更名过户手续前,受让方对转让标的进行修理或其他处理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因不能在登记注册地办理更名过户交易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4、转让标的为哈弗H8(川FTC736)。转让标的的部分证件可能存在缺失或没有办理的,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补办,补办证件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可能存在违章记录,转让成交后,违章罚款及扣分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其它欠费情况,欠费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处理;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所欠任何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关规定处理事项。从转让标的交付受让方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6、转让标的若已办理商业险,转让成交后商业险是否随转让标的一同过户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解决。 7、转让标的仅保证在车辆目前登记注册地更名过户。能否异地落户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核实。转让成交后,如果不能异地落户,车辆不退。 8、转让标的的里程表公里数、注册日期等参数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9、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10、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11、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2、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3、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产权转让、变更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14、本次为降价后重新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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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车辆交付、车辆过户等事宜由交易双方在《车辆转让协议》中约定。 2、转让标的的过户税费、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交强险续保、滞纳金等费用)、违章罚款以及违章扣分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车辆自交付受让方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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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方相关的 |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 3、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办理完毕交割手续和转让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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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0451-55195722转8006 18045043945马先生 | ||
咨询时间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珠江路29号 | |||
转让方式 | 网络拍卖(拍卖日期详见公告) | |||
附件下载 | ||||